登录后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lhaikun@163.com 于 2015-12-6 10:16 编辑
应试须知 2015年宁波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于11月28日9时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市气象局人事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118号,电话:0574-87158290、87117407)联系。 2.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并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并按要求进行答题。 3.答题前,考生应首先阅读卷首指导语,并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破损或污迹,若有此现象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 4.答题方法:采用专用答题纸答题。答题纸不能折叠。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并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对应数字。客观题用2B铅笔在指定区域题号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在对应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指定区域部分无效)。答在问卷上的一律无效。 5.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的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6.考前二十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得入场。 7.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8.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试卷、答题纸,不得在答题纸上做标记或附纸。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卷带出试场。 9.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交换答案。 10.请事先熟悉考点,以下为考点地址、联系电话和公交线路: | | | | | 17路、127路、133路、351路、356路,请提前熟悉考点位置。 |
注意:考试时务必携带蓝、黑色字迹钢笔(水笔)、2B铅笔、橡皮、计时工具。 请考生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避免因停车不便影响考试。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一、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违规行为。 二、笔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一)在试卷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标记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的; (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四)偷看他人答题,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五)夹带资料,偷换试卷、答题纸、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的; (六)伪造证件者; (七)请他人替考的; (八)未按规定,携带笔试禁用的电子设备和其他工具至座位的; (九)未经监考人员许可提前退场的; (十)试卷作答情况与他人雷同的(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应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其他应考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代人考试者,由考试主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人员的作答无效,按零分处理。 (一)不按规定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的; (二)未在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三)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的; 七、应考人员有其它违纪行为,可视其情节参照本规定第一至三条办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www.nbqx.gov.cn/government/static/pubAnnounc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