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下属事业单位增城区避雷设施检测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性质及人数 招用增城区避雷设施检测所聘员4名。 二、招用对象和条件 1.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3.报考职位要求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6月8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增城区荔城街通园路4号气象局二楼办公室 3.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计生证明(未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见附表),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要求: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区气象局办公室通知参加面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为百分数制,采取面试形式, 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时间:2015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增城区气象局 要求:仪容仪表端庄大方;回答问题准确、简练。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 招用人员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招考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增城区气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630085。 增城区气象局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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