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国家大气环境背景值武夷山监测站系财政核拨单位,编制12人,实有人数7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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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环境化学、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监测、环境科学与技术 | | 工作地点:福建省武夷山市三菇度假区隐屏峰路6号; 该岗位需进行野外环境监测巡检。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http:// www.fjepb.gov.cn)和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4月15日17:00时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包括:
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③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上发布。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国家大气环境背景值武夷山监测站主管部门福建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http:/ www.fjepb.gov.cn)上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或武夷山市国家旅游度假区隐屏峰路6号)
邮编:350004(354302)
联系电话:(0591)88367071,(0599)5254416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环境保护人事处和福建省国家大气环境背景值武夷山监测站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8367039(驻厅纪检监察室)。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3月11日